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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招生歧視亞裔?訴訟開審 平權法命運未卜

哈佛招生歧視亞裔?訴訟開審 平權法命運未卜

外界普遍預測美國最高法院未來幾個月內可能廢除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讓大學在招生的時候不得考慮申請人的族裔因素。舊金山亞裔社區對10月31日最高法院的聽證會給予高度關注。大法官在這場聽證會上也聽取了各方意見。

2020年,加州選民否決了第16號提案(Proposition 16),這項提案旨在恢復平權法案,用於招生、公務員聘雇和政府合約簽訂的過程。

現在,許多人預測,在針對哈佛大學和北卡羅萊納大學的訴訟中,保守派大法官占多數的最高法院也將做出廢除平權法案的里程碑裁決,這個可能的結果令許多進步派人士憂心。

舊金山非盈利機構華人權益促進會(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公平教育計劃經理陳珊妮(Sally Chen)10月31日就在華府,參加在最高法院前舉行的捍衛平權法案集會

https://twitter.com/CAAsanfrancisco/status/1587061070476214272

陳珊妮說:「亞裔家長的實際憂慮需要解決。」

她說,許多亞裔的憂慮,即認為亞裔學生在學校招生過程中受到不公平對待,都有其道理。 但是,她認為,平權法案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並非問題的一部分」。

出生於華埠、畢業於洛威爾高中(Lowell High School)和哈佛大學的陳珊妮認為,平權法案幫助她進入哈佛大學,因為其家庭的華裔移民背景加強了她的申請。

她說:「並非是我在申請表上勾選『我是華裔』,然後立刻就能給我帶來好處還是壞處。 我們需要了解,為什麼了解一個人和這個人完整的資歷很重要。」

她在《洛杉磯時報》一篇投書中表示,萬一最高法院廢除平權法案,她將成為平權法案的「末代受益者之一」。

舊金山另一個民權團體亞美公義促進中心(Asian American Advancing Justice)也發表聲明,呼籲法院保留平權法案,以「反擊教育制度中的系統性種族歧視和白人至上主義」。

然而,有許多亞裔家長並未被說服,他們認為學校招生應該著重學業成績,而非族裔。

舊金山華裔家長諮詢委員會(Chinese Parent Advisory Council)創始成員商莎拉(Sarah Shang,音譯)說:「許多優秀的亞裔學生應該得到更好的機會。 基於族裔的解決方案可能讓某個群體受益,但忽視了另一個群體,這也是一種不平等。」

商女士將此案與洛威爾高中招生制度的爭議做出連結,強調學生的機會應該取決於學業成績,而不是膚色。

加州選民通過第209號提案,禁止州立大學實施平權法。2012年2月13日,希望撤銷這項提案的學生在舊金山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外舉標語抗議。 | Justin Sullivan攝影(Getty Images)

舊金山公民服務委員會(San Francisco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委員,同時也是一名律師的陳啟輝(Doug Chan)認為,平權法案實施對象應該以低收入家庭學生為主,不應該僅以族裔作為標準。

陳啟輝表示,支持哈佛現有的招生制度的亞裔社區人士,應該要求高等教育機構採取以階級為基礎的平權法,而不是以族裔為基礎的平權法。 他說,和執法單位一樣,教育工作者也會採用「種族針對」(racial profiling),因為這個辦法比較簡單,而階級平權政策執行起來比較複雜。

陳啟輝說:「美國是時候去認真支持那些真正需要平權法的人,而不是族裔碰巧是可受益於平權法的富人。」